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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儲運管理制度 一、 倉儲與運輸管制 1、儲運方式及環(huán)境應避免日光直射、雨淋、激烈的溫度或濕度變動和撞擊等, 以防止食品包裝之變形、破損以及食品之成分含量、質量及純度受到不良之 影響,而能將食品質量劣化程度保持在最低限之情況。 2、倉庫應經常予以整理、整頓,貯存物品不得直接放置地面。如需低溫儲運者, 應有低溫儲運設備。 3、倉儲中之物品應定期查看,如有異狀應及早處理,并應有溫度(必要時濕度) 記錄。包裝破壞或經長時間貯存質量有較大劣化之虞者,應重新檢查,確保 食品未受污染及質量未劣化至不可接受之水平。 4、倉庫出貨按領料流程執(zhí)行,出貨順序宜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 5、有造成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虞的物品,禁止與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一 起儲運。 6、進貨用之容器、車輛應檢查,以免造成原料或廠區(qū)之污染。 7、每批成品應經嚴格之檢驗,確實符合產品之質量衛(wèi)生標準后方可出貨。 8、物品之倉儲應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