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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土、石方工程 說明 一、土壤、巖石分類詳見本章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中的“土壤及巖石(普氏)分 列表。 二、土方項目是按剛吐編制的, 干、濕土的劃分一地質(zhì)勘測資料為準, 含水 率≥25%時為濕土。人工挖濕土?xí)r,乘以系數(shù) 1.18; 機械挖土?xí)r,人工、機械乘 以系數(shù) 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關(guān)項目的劃分: 1. 土方工程 平整場地:平整場地系指厚度在± 30㎝以內(nèi)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 述范圍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計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 30㎝以上及坑底面積在 20㎡以上的挖土為挖土方。 溝槽:槽底寬度在 3m以內(nèi),且槽長大于槽寬三倍的為溝槽。 地坑:底面積在 20㎡以內(nèi)的挖土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靜水或緩慢的流水環(huán)境中沉積, 并經(jīng)生物化學(xué)作用形成的粘性 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時, 當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 有時地面和側(cè)面的土形 成流動狀態(tài),隨著地下土一起涌出,這種現(xiàn)象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