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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青島市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 關于調整青島市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的通知 各區(q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客觀反映建設市場人工價格水平,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保障建設市場各方權益,貫徹山東省住房和 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發(fā)布我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各市綜合工日市場指導單價及最低單價的通知》(魯 建標字〔 201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調整我市建筑、裝飾、安裝、市政、軌道交通、園林綠 化、房屋修繕、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綜合工日單價。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調整 1. 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單價由原來的 53元/工日,調整為 66 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資、工資性補 貼、生產(chǎn)工人輔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生產(chǎn)工人勞動保護費,該單價為全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jù)中綜合工日 單價的平均水平,是建設工程費用計算程序中企業(yè)管理費、利潤等各項費用的計算基礎,適用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