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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 . 一、 無障礙通道 1、 坡道和升降平臺 1)建筑的入口、室內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臺階時,必須設符合輪椅 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兩級臺階以上的兩側應設扶手。 2)供輪椅通行的坡道應設計成直線形,不應設計成弧線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 度,坡道可分為單跑式、雙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雙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臺的深度不應小于 1.50m。在坡道起點及終點應留有深度 不小于 1.50m 的輪椅緩沖地帶。 4) 建筑入口的坡道寬度不應小于 1.20m,室內走道的坡道寬度不應小于 1.00m,室外通 路的坡道寬度不應小于 1.50m。 5) 建筑入口及室內坡道的坡度不應大于 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應大于 1/16。 6) 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許值應符合表 1.1 的規(guī)定。 表 1.1 每段坡道高度與長度的限定 坡度(高 /長)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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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障礙設計設計規(guī)範草案意見徵詢 壹、「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研訂說明 一、「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研訂計畫及執(zhí)行現況 二、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審查委員名單 貳、「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草案 一、規(guī)範應用說明及研訂原則 二、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目錄草案 三、已完成之條文草案 第三章 無障礙通路 第四章 建築設施及特別空間 第五章 廁所及衛(wèi)浴設施 E-Mail: lhy@abri.gov.tw 傳真:﹙02﹚89127826 聯絡人:廖慧燕 ﹙02﹚89127890 轉 322 阮文昌 ﹙02﹚89127890 轉 330 2 壹、「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研訂說明 一、「無障礙設施設計規(guī)範」研訂計畫 ﹙一﹚緣起與目的 我國規(guī)範推動建置無障礙建築環(huán)境多年,以營建署為首之建管相關單 位及社會司為首之社福單位,從中央機關至地方縣市政府,皆投入不少人 力、物力,惟從相關研究文獻、調查及歷年來無障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