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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批復中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預備費的使用范圍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是指從工程籌建起到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整個建 設期間,除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和設備、 工器具購置費以外的費用, 是為保證工程 建設順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夠正常發(fā)揮效用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的總和, 包括土 地使用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費、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 究報告編制費、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監(jiān)理費、工程保險費、工程質量 監(jiān)督費、施工圖審查費、招標代理費、聯(lián)合試運轉費、生產準備費、竣工驗怍費 等費用。 預備費指初步設計范圍內難以預料的工程和費用。一般包括:在批準的初 步設計范圍內,技術設計、 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過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費用, 設計變 更、局部地基處理等增加的費用; 一般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預防自然災害所采 取的措施費用;竣工驗收時為鑒定工程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的挖掘和修復費用。 投資估算 目錄 估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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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預備費費率 市政公用工程項目規(guī)定為 8%~10%(建標〔 2007〕164號); 石油建設項目規(guī)定為 8%~10%(計劃〔 2010〕543號); 林業(yè)建設項目規(guī)定為小于 5%(林計發(fā)〔 2006〕156號); 土地整理項目暫規(guī)定為 2%(國土整理函〔 2006〕26號); 公路工程項目為 9%(交公路發(fā)〔 1996〕611號); 鐵路工程項目為 10%(鐵建設〔 2008〕11號); 民航工程項目概算階段為 3%~6%(AP-129-CA-2008-01); 港口工程項目為 7%(交基發(fā)〔 1995〕1230號); 電力工程項目為 10%(國經貿電力〔 2001〕867號); 風電建設項目規(guī)定為 1%~3%(FD001-2007); 水利工程項目規(guī)定為 10%~12%(水總〔 2002〕116號); 水土保持項目為 3%(水總〔 2003〕67號); 安全防范工程規(guī)定為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