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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 設計中臺階、坡道和欄桿設計的規(guī)定 (一)臺階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公共建筑 室內外臺階踏步寬度不宜小于 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 0.15m,并不宜小 于 0.1m,踏步應防滑。室內臺階踏步數(shù)不應少于 2 級,當高差不足 2 級時,應按坡道設置; 2、 人流密集的場所臺階高度超過 0.70m并側面臨空時,應有防護設施。 (二)坡道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室內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 1:10; 2、室內坡道水平投影長度超過 15m 時,宜設休息平臺, 平臺寬度應根據(jù)使用功能或設 備尺寸緩沖空間而定; 3、 供輪椅使用的坡道不應大于 1:12,困難地段不應大于 1:8; 4、 自行車推行坡道每段長不宜超過 6m,坡度不宜大于 1:5; 5、 坡道應采取防滑措施。 (三)陽臺、外廊、室內回廊、 內天井、 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應設置防護欄桿、 并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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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檔 . 北京通州玉博睿金地幼兒園 室內裝修工程消防專篇 編制單位 : xxx 建筑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 :2016年 10月 9日 精品文檔 . 法定代表人: xxx 項目總負責人: xxx 設計人員名單: 1、 土建專業(yè)設計負責人: xxx 2、 電氣專業(yè)設計負責人: xxx 3、 消防專業(yè)設計負責人: xxx 4、 通風空調專業(yè)設計負責人: xxx 精品文檔 . (一)原有建筑部分的設計說明 (一)設計依據(jù) 1、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 2011年 9月 6日簽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條件》 (2011 規(guī)條供字 0092號) 2、業(yè)主提供的有關設計要求及市政條件,經業(yè)主確認的設計標準。 3、國家有關的規(guī)范、規(guī)定和標準,如下(原有建筑的設計依據(jù)) : 3.1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16-2006) 3.2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guī)范 (GB50015-2003)